2020年12月7日,新修订的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(简称《规定》)及《〈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〉实施细则》(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正式公布,其中向“无车家庭”倾斜、治理“一人名下多车”等一系列小客车调控重大变革应声落地,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一、名下多车的人不办理转移、自己租售一经查实将收回指标。
名下多车的个人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。而车辆作为个人财产,车辆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报废,需要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。对于利用一人名下多车非法租售指标、通过婚姻登记有偿转移指标的行为,指标调控管理部门会同公安、交管和司法部门加强打击,一经查实将收回指标,已经购置车辆的,将纳入黑名单不予办理更新指标。
二、个人名下有第二辆及以上本市小客车,转移登记没有时限要求。
只要在车辆报废之前,完成转移登记即可,非营运车辆没有强制报废年限。
三、个人名下有一辆车,不可以转移到父母名下、把父母名下车辆转给我,我再转给子女,不可以接着摇号。
允许向符合条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转移登记多余车辆,针对的是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。个人名下只有一辆车,目前政策只允许转移给配偶,且配偶需满足名下无车、婚姻存续期满一年的条件。接受父母名下车辆转移登记后,同样不可以把名下仅有的一辆车转给子女
四、个人名下多车可以转移给未成年子女
只要子女符合“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”、亲属关系存续期满一年的条件即可。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相关规定,对于车辆所有人,没有年龄或者是否拥有驾照的限制条件。转移登记的范围,限于没有本市登记小客车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,配偶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一年;子女和父母要符合“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”、亲属关系存续期满一年的条件。